根据《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》(皖民养老字〔2023〕43号),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安徽省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。经养老机构申报、市级民政部门初评、专家组实地综合评价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、公示等程序,确定以下6家机构为2023年度安徽省五级养老机构,现通告如下。
1. 芜湖市弋江区蕾娜范海螺颐养院
2. 合肥九久夕阳红新海护理院有限公司
3. 蚌埠市龙子湖区祥和老年公寓
4. 阜阳市老年公寓
5. 马鞍山雨山依瑞佳老年康养中心
6. 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
以上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为3年,自通告之日起计算。
安徽省民政厅
2024年5月20日